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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2座10吨/天,陕西一镇级垃圾焚烧项目资审开启2023-03-14 10:05:01 | 来源:中国固废网 | 查看: | 评论:0

近日,中国固废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陕西省镇巴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项目投资总额为37489900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镇巴县三元镇、兴隆镇及相关镇办,计划工期279天。

工程规模:新建2座生活垃圾焚烧厂分别为三元镇生活垃圾焚烧厂、兴隆镇生活垃圾焚烧厂,总建筑面积: 3442.36 平方米,总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20吨。其中:

(1)三元镇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位于三元镇三元坝社区安家山小组,占地面积5562平方米,日处理生活垃圾10吨,建筑面积1721.18平方米。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兴隆镇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位于原兴隆生活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14099平方米,日处理生活垃圾10吨,建筑面积1721.18平方米。

(3)在县域东、中、西三片新建垃圾中转站4处,建设规模分别为日转运生活垃圾5-10吨。垃圾中转站包括垃圾箱、转运车辆等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镇巴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组织验收直至交付使用及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设计具体内容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力、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方,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投标确认时间为2023年03月10日00时00分至2023年03月15日00时00分。资审文件的获取请于2023年03月10日 00时00分起至2023年03月23日00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资审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298号金格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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