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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热点!通过爬虫获取外卖公司数据之后:检察机关为何决定不起诉?2022-08-10 18:52:49 | 来源:21经济网 | 查看: | 评论:0

21世纪经济报道王峰 北京报道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上海Z公司、陈某某等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据介绍,该案例系最高检第四检察厅直接指导上海培育的首例数据合规典型案例。

上海Z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Z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系一家为本地商户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的互联网大数据公司。


(资料图)

上海E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公司”)是国内一家特大型美食外卖平台企业,运营外卖平台“E平台”。

2019年至2020年,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Z公司为了以提供超范围数据服务吸引更多的客户,由公司首席技术官陈某某指使汤某某等多名公司技术人员,通过“外爬”“内爬”等爬虫程序,非法获取E公司数据。

Z公司、陈某某等人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按照以往办案惯例,这家高新技术企业面临重大发展遇阻风险,一众核心技术人员面临“牢狱之灾”,但在适用企业合规程序后,在检察机关和第三方主导下,公司和人员被“放一马”,企业合规长远发展被“送一程”。

作出不起诉决定

Z公司现有员工1000余人,年纳税总额1000余万元,已帮助2万余家商户完成数字化转型,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0余件,2020年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被不起诉人陈某某、汤某某、王某某等人分别系该公司首席技术官、核心技术人员。

据介绍,汤某某技术团队实施“外爬”,以非法技术手段,或利用E平台网页漏洞,突破、绕开E公司设置的IP限制、验证码验证等网络安全措施,通过爬虫程序大量获取E公司存储的店铺信息等数据。

王某某技术团队实施“内爬”,利用掌握的登录E平台商户端的账号、密码及自行设计的浏览器插件,违反E平台商户端协议,通过爬虫程序大量获取E公司存储的订单信息等数据。

上述行为造成E公司存储的具有巨大商业价值的海量商户信息被非法获取,同时造成E公司流量成本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4万余元。

案发后,Z公司、陈某某等人均认罪认罚,Z公司积极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2022年5月,普陀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单位Z公司、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1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数据合规专项整改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普陀区检察院经实地走访Z公司查看经营现状,以及会同监管部门研商公司运营情况发现,Z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存在重技术开发、轻数据合规等问题,此次爬取数据出于自身拓展业务的动机,未进行二次售卖。

考虑到Z公司系成长型科创企业,陈某某等14名涉案人员均认罪认罚,积极赔偿E公司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Z公司合规整改意愿强烈,提交了《适用刑事合规不起诉申请书》及企业经营情况、社会贡献度等书面证明材料,检察机关经审查对Z公司作出合规考察决定。

经走访座谈、办案调研,普陀区检察院发现,Z公司存在管理盲区、制度空白、技术滥用等合规风险,遂向Z公司制发《合规检察建议书》,从数据合规管理、数据风险识别、评估与处理、数据合规运行与保障等方面提出整改建议。

Z公司积极整改,并聘请法律顾问制定数据合规专项整改计划。同时,鉴于开展数据合规的专业性要求较高,本案第三方组织吸纳网信办、知名互联网安全企业、产业促进社会组织等的专家成员,通过询问谈话、走访调查、审查资料、召开培训会等形式,全程监督Z公司数据合规整改工作。

第一,数据来源合规。Z公司与E公司达成合规数据交互约定,彻底销毁相关爬虫程序及源代码,对非法获取的涉案数据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与E平台API数据接口直连,实现数据来源合法化。

第二,数据安全合规。Z公司设立数据安全官,专项负责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构建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制定、落实《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员工安全管理等级》;加入区级态势感知平台,提升安全威胁的识别、响应处置能力,分拆服务,提高云访问权限,数据及时脱敏、加密,增强网络攻击防护能力。

第三,数据管理制度合规。Z公司建立数据合规委员会,制定常态化合规管理制度,开展合规年度报告。

防止虚假合规、合规腐败

三个月考察期限届满,第三方组织评估认为,涉案企业与个人积极进行合规整改,建立合规组织、完善制度规范、提升技术能级,已完成数据合规建设的整改措施。2022年2月,评定Z公司合规整改合格。

普陀区检察院通过听取汇报、现场验收、公开评议等方式对监督考察结果予以充分审查。

为保障涉案企业及时复工复产,同年4月28日,普陀区检察院开展“云听证”,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第三方组织、被害单位等线上参加或旁听。

经评议,参与听证各方一致同意对涉案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

同年5月10日,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因本案犯罪情节轻微,Z公司及犯罪嫌疑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积极退赔被害企业损失并取得谅解,系初犯,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且Z公司合规整改经第三方考察评估合格,依法对Z公司、陈某某等人分别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确保企业将数据合规内化为长效机制,根据检察机关不定期回访工作了解,Z公司认真落实合规整改,与E平台达成数据交互合作,通过API数据接口直连,合法合规获取平台数据。

同时,Z公司将其与E平台的合作模式进行复制、移植,与3家大型互联网企业达成数据合作。

Z公司通过扎实开展企业合规,建立健全数据合规长效机制,公司实现稳步发展,分支机构在全国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员工人数比2020年底增加400余人,2021年度全年营收2亿余元,纳税总额1700余万元。

“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底,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累计办理涉企业合规案件2382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案件1584件,对整改合规的606家企业、1159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较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前增长明显。”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表示。

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说,下一步,检察机关要全面、稳实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该项工作普遍开展、提质增效;要始终坚持依法规范,时刻警惕以合规为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切实防止虚假合规、合规腐败和问题案件。

标签: 检察机关 不起诉决定 普陀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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