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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热讯:最高检:加大网络平台销售假药劣药问题办案力度2022-12-14 12:44:54 | 来源:21经济网 | 查看: | 评论:0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北京报道当前正值备药高峰期,方便快捷的网络购药成为很多人的首选,即便是处方药,一些网络平台药店也可以通过执业药师审核电子处方进行销售。


(资料图片)

不过,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一批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督促整治网络平台药店违法销售处方药行政公益诉讼案。

该案凸显网上销售处方药,在为人民群众提供了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用药安全、监管困难等问题。

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主观明知是假药而大量销售、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被判处三倍惩罚性赔偿。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副厅长徐全兵介绍,下一步将督促指导各地检察机关针对药品生产、流通各环节,特别是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假药劣药以及违规销售激素、麻醉、精神药品等突出问题加大办案力度。

约谈重点网络平台药店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北京铁检院)发现,部分网络平台药店在接收线上购药订单后的电子处方审核环节,其药店执业药师未按照相关法律规范对电子处方进行审核即进入线下配送环节,存在对超用量处方药仍然进行调配、未在处方上签名等违法行为。

北京铁检院于2021年9月决定对本案立案调查。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将在京注册网络平台的药店及京外注册网络平台的在京注册药店作为调查重点,通过大数据筛查、人工复核、梳理分析等方式,全面了解网上处方药的销售情况。

经调查发现3家网络平台(其中包括2家在京注册网络平台)上有28家在京注册网络平台药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依法履行电子处方审核责任的情况,共涉及5个行政区。

2021年9月、11月,北京铁检院分别向5个区药品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涉案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对网络平台药店执业药师履行电子处方审核职责加强监管,规范网售处方药行为。

收到检察建议后,各区药品监管部门均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涉案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查实8家网络平台药店存在药店执业药师未对电子处方履行审核调配义务的违法行为。开展网络销售处方药专项监管执法工作,累计检查、约谈网络平台药店200余家。逐一约谈重点关注的网络平台药店。推动网络平台药店电子处方服务方面的建章立制工作。

惩罚性赔偿震慑违法者

2019年至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1086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8240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7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624件,支持起诉26件。

在办理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有504件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诉请惩罚性赔偿金额共计5.8亿元。

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是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的重要制度安排。

此次发布的一起案例中,2017年至2019年,薛某某等6人通过网络渠道,向曹某某等人大量购买非法加工生产的主要成份为面粉和西药的“中药胶囊”,通过其经营的药店、诊所,向不特定老年群体销售,用以治疗哮喘、关节炎等疾病。

经查,薛某某等人共向2000余人销售5000余瓶,销售额116200元。经鉴定,上述药品均系假药。

2021年11月16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向新沂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薛某某等6名被告以其销售额三倍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赔偿社会公共利益损失总计348600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对其销售假药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2022年1月10日,新沂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副厅长徐全兵介绍,前期,我们组织对全国检察机关2020年至2021年办理药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案件情况进行了调研,初步总结了办案经验,重点梳理了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推动立法完善奠定了基础。

目前,检察机关办理的药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80%左右的案件针对违法情节恶劣、主观过错严重的违法行为人提出了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真正实现了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对潜在的违法者也起到了有效地震慑。

标签: 网络平台 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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