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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布专项通知,三方面安排未盈利企业创业板上市_新资讯2023-02-17 22:55:35 | 来源:21经济网 | 查看: |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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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杨坪 实习生 陈家豪 深圳报道

2 月 17 日,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三大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中证金融、证券业协会配套制度规则同步发布实施。

同时,深交所就未盈利企业申请在创业板上市,发布专项通知,主要有三个方面安排:一是细化未盈利企业行业范围,包括先进制造、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创业企业;

二是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条件,启用“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上市标准;

三是做好相关规则衔接,《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同步取消了关于红筹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申请在创业板上市需满足“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的要求。

早前,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在2020年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之初,深交所制定了未盈利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标准及监管制度,为未盈利企业上市预留了空间;同时,考虑到市场实际情况,按照“稳中求进”原则,当时明确了暂不实施的过渡期安排。

深交所指出,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两年多来,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有序推进,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市场结构和生态持续优化,创业板实施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时机已经成熟。

一是不同类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企业利用创业板发展壮大的愿望持续增强。其中包括不少创新属性较强但尚未实现盈利的企业提出到创业板上市融资的需求,需要扩大创业板包容性和覆盖面,更好服务科技自立自强。

二是未盈利企业发行上市监管的基础日益牢固。近年来,深交所持续提升发行上市审核工作质效,丰富审核监管经验,强化上市公司和证券交易日常监管效能,为支持未盈利企业发行上市打下坚实基础。

对于此次深交所就未盈利企业申请在创业板上市发布专项通知,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全面注册制正式实施之后,创业板将比原来的试点注册制更加包容,未盈利的公司也能登录创业板,这对于具有极强研发创新能力的高科技企业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同时,这对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也有极大的助推作用。”

标签: 发行上市 创新创业 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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