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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如何理解? 全球热头条2023-07-06 13:58:02 |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 查看: | 评论:0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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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厅领导: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10.2.2要求:排气筒中废气的采样以连续1小时的采样获取平均值,或在1小时以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4个样品,并计算平均值。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填报第七项《环境管理要求》中的《自行监测要求》的表格要求:非甲烷总烃手工监测采样方法及个数为“非连续采样,至少三个”。请问:“非连续采样,至少三个”中的“三个”是否每一个均需要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的规定,在1小时以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个样品,并计算平均值,即:至少需要采样3小时,每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个样品,一共采集9个样品,每3个样品计算平均值,这个3个样品的平均值算“至少三个”中的“一个”;还是说“至少三个”指的是“1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个样品”,只需采样一小时即可。请在网页上回复,谢谢。

回复: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中的要求,排污的单位自行监测废气手工监测频次不应低于国家或地方发布的标准、规范性文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等明确规定的监测频次。如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中污染物手工监测频次要求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建议参照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来信选登“关于验收监测频次的回复”的要求执行,“每天不少于3个样品,是指参与污染物排放评价的有效值样品”,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是指3个有效值样品。如采集有组织废气的非甲烷总烃样品,每个有效样品应按照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38-2017)及《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要求,在1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4个瞬时样品,并计算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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