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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以后去银行存取5万以上现金要登记来源或用途2022-01-31 10:47:02 | 来源:北京青年报 | 查看: | 评论:0

3月1日之后,去银行办理某些业务,将有更严格的要求,比如:在银行存取5万元以上现金,不仅要核对身份证,还要登记资金的来源或用途;在自己没有开户的银行用现金购买5万元以上的黄金制品,要登记基本信息,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在银行开保管箱也要登记实际使用人的个人信息,并留存其身份证复印件。近日,央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印发《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文件在现行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现行《办法》)基础上进行了修订,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反洗钱监管制度,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明确各金融行业客户尽职调查具体要求,强调基于风险的尽职调查措施和持续的尽职调查措施,要求金融机构对高风险情形强化尽职调查,允许金融机构对评估出的低风险业务、客户采取简化尽职调查措施,参照国际通行标准,完善受益所有人识别要求以及代理行、汇款、通过第三方开展尽职调查、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等特殊业务下的尽职调查要求。《办法》完善了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的具体要求。

相比现行《办法》,3月1日将要实施的新《办法》对客户来说在哪些方面有变化呢?

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现行《办法》第八条规定“ 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标签: 客户 尽职调查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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