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广西南宁市发布《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等三份文件,并将于3月1日起执行。文件将第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降低到住房价值的30%,而此前该比例最低为40%。
日前,多地亦下调首套房首付比例,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宁新政:加大公积金对缴存职工购买刚需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支持
《贷款实施细则》显示,付款比例指的是首付款金额占所购住房价值的比例。南宁此次明确:
“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20%,即可贷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8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30%,即可贷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70%。”
从文件上来看,南宁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至70万元,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至60万元,取消所购住房面积限制及贷款月还款比例下限,降低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至房屋总价的30%,再交易住房及商转公贷款住房房龄放宽至30年。
这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及改善性住房的支持力度提供了政策和资金保障。此外,该细则还执行“先存后贷、存贷挂钩”的原则。
南宁对贷款额度计算进行调整,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将与缴存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及缴存时长挂钩,实现缴存贡献与贷款权益的精准匹配。此次调整有利于月缴存额度不高但缴存金额稳定,缴存时间较长的中低收入职工取得相应的贷款权益,更好地支持长存多缴职工,更加符合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力度的初衷。
楼市政策的变化,不仅仅出现在南宁。
多地密集放宽首付政策,楼市频传积极信号
“首付比例降了”,是日前多地见诸报端的消息。
本月有消息称,山东省菏泽市房贷政策出现实质性松动,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首套房利率有所下降,引发广泛讨论。据新华财经18日报道,该调整其实是个别银行根据情况展开的自主经营性活动。放眼全国,今年以来重庆和江西赣州等地,已有不少银行将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