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移动支付、电子支付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但是人民币现金依旧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拒收将面临处罚。
2月22日,央行在官网发布了"2021年第四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依法对32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合计56.95万元。
图片来源:央行官网截图
时代财经注意到,这32家被处罚的单位包括一些知名企业的下属机构或分公司,如便利蜂、中国人保、永安财险、中国人寿财险公司、合众人寿、绿地集团、万达影城等。
71家单位合计被处罚191万元
央行2月22日披露的信息显示,被处罚的32家单位包括水电、燃气、物业缴费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停车场、保险公司、连锁餐饮、医疗机构等。
其中,保险公司被处罚的较多,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陵支公司被处罚了0.9万元;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侯堡支公司、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分别被处罚了5万元,处罚单位均为"中国人民银行长治市中心支行"。
另外,知名企业--南京便利蜂商贸有限公司扬州江阳西路二店被处罚了0.1万元、永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被处罚了0.3万元、上海绿地集团江西申江置业有限公司被处罚了5万元、杭州拱墅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柯桥万达店被处罚了1万元、北京达美乐比萨饼有限公司门头沟路店被处罚了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