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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发布稳企纾困新举措,这些企业、个体工商户可减租降费2022-03-17 15:27:39 | 来源:21经济网 | 查看: | 评论:0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于长洹 东莞报道 3月16日,东莞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扶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为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全市有关市场主体和群众的纾困帮扶力度,东莞市政府出台了6条纾困措施,包括加大社会保障扶持力度、加强金融支持力度、减轻经营主体资金负担和成本压力、对防疫重点镇街给予专项补助等方面。

据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了解,上述政策措施有效期为今年3月16日至6月16日,并实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另外,为切实帮助企业和纳税人减轻负担,东莞市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优化完善进一步落实支持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此前出台的“莞税稳企十条”再升级。

六大举措为市场主体纾困

在加大社会保障扶持力度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全市中高风险地区及封闭封控地区内的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的,经申请后,可以在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闭封控管理的次月起3个月内缓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个人社保权益。

在金融支持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开设受疫情影响企业融资绿色通道,确保对受疫情影响的镇街(园区)辖区内的信贷供给应贷尽贷。用好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受疫情影响的镇街(园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参照倍增企业标准给予风险补偿。

尤其是专门加大了对科技金融产业“三融合”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力度,对受疫情影响的镇街(园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在疫情期间获得的银行新增贷款,给予按实际支付利息最高50%贴息支持,最高补贴100万元。

为减轻经营主体资金负担,东莞将对发生疫情的镇街(园区)辖区内承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企物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租金,已缴交租金的可顺延减免;倡导动员村(社区)集体物业及其他出租业主等,对承租的企业、个体工商户适当减免租金,或允许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并免收滞纳金,纳税人为租户减免房屋租金的,按免租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核准减免。

在减轻经营主体成本压力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对发生疫情的镇街(园区)辖区内工商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用水价格下调30%,住宿和餐饮单位,减半征收垃圾处理费;对相关工商业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以及居民生活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及通信网络正常供应,欠费不停。

期间产生的用电、用水、用气费用,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需缓缴费用的工商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向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允许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并免收滞纳金。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了解到,为支持重点镇街(园区)及村(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和市场主体纾困工作,东莞将对防疫重点镇街给予专项补助,市政府对发生疫情的镇街(园区)各给予1000万元的补助。

“莞税稳企十条”再升级

2021年底,为了能让东莞企业更好地应对疫情挑战,东莞市税务局推出了“莞税稳企十条”,从“减负、提效、解困”等方面帮扶企业共渡时艰。在此基础上,升级版“莞税稳企十条”在支持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减免税和缓缴税费政策、便利纳税人缴费人的“非接触式”服务、特定区域提供的专队专项服务等方面均有所丰富。

升级版“莞税稳企十条”提出,根据疫情影响延长申报纳税期限,东莞今年3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已延至3月31日。该举措令众多企业,特别是在封控、管控区的企业不再担心错过纳税申报期。

另外,升级版“莞税稳企十条”针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征收户提出,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对受疫情影响而停业的企业,进一步简化办理停业登记手续。

为全面稳住困难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升级版“莞税稳企十条”提出,纳税人为租户减免房地产租金,按减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而导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经税务部门核准,依法合理予以减免。

特别是,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申报。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实际发生严重困难的纳税人,税务部门依法及时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积极帮助其缓解资金压力。

东莞拥有庞大的中小企业群体,为倾力支持中小微企业,东莞明确表示,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部分税费政策。

另外,升级版“莞税稳企十条”专门加入了最新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缓缴政策。“对前期已缓缴的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对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的上述税费延缓缴纳6个月,其中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上述税费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的上述税费可以全部办理延缓缴纳。”

“这次的降税降费政策出台非常及时,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暂时慢了下来,有了缓税缓费政策,极大地减轻了我们的资金压力,大大增强了企业的信心。”东莞东坑一家电子企业负责人向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表示。

对中、高风险区域纳税人,升级版“莞税稳企十条”提出,由于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免予行政处罚;中、高风险以外区域的纳税人因医学隔离、封闭封控管理等防控措施影响,逾期申报、逾期报送资料的,免予行政处罚。对因疫情影响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非正常户。

标签: 个体工商户 生产经营 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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