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每日资讯 > 正文

焦点讯息:证券合规周报(第58期)丨证监会就行政处罚罚没款执行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力源科技、华策影视因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收警示函2022-10-10 23:00:17 | 来源:21经济网 | 查看: | 评论:0

监管要闻

证监会就行政处罚罚没款执行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9月30日,证监会就《行政处罚罚没款执行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进行案件调查时,应同步了解并记录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账户、证券账户、银行账户以及其他具有支付、托管、清算等功能的账户信息。如有当事人已经或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情形的,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申请采取冻结或者查封措施。调查完成时,冻结或者查封的财产总额应当不少于调查拟认定的违法所得,不高于《证券法》规定的法定罚没款最高额。


【资料图】

监管动态

上市公司

汉森制药(002412.SZ):董事长刘正清涉嫌短线交易遭罚10万元

9月30日,汉森制药公告,公司接到通知,获悉董事长、总裁刘正清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董事长刘正清涉嫌短线交易遭罚10万元。

柘中股份(002346.SZ):因两大信披违规行为,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被警示

9月26日,上海证监局对柘中股份出具警示函。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二、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现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爱科科技(688092.SH):因窗口期回购公司股票,收警示函

9月26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窗口期回购公司股票情形,具体如下:

8月24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回购公司股票10000股,成交金额为277000元。8月31日,公司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三十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禾昌聚合(832089.BJ):原副总经理李洋违规减持,收警示函

9月26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公告,对李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明, 李洋担任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于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买入禾昌聚合股票2400股,涉及金额3.32万元;累计卖出禾昌聚合股票7200股,涉及金额9.48万元,李洋未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上述期间卖出股份总数超过李洋持有禾昌聚合股份总数的25%。

力源科技(688565.SH):因存在多项违规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

9月28日,力源科技发布公告,公司于9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万中、沈学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悉,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多列支研发费用、三会运作不规范等问题,具体如下:一是2021年度公司存在部分项目材料尚未完全发至客户项目现场而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二是公司未按照实际工作工时情况对管理人员、仓管人员的薪酬在研发费用和其他成本费用中进行分摊,还将少量原材料卸货费用等搬运费误计入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列支和管理不规范。三是公司2022年召开的部分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中的召开方式、会议地点与实际情况不符。

华策影视(300133.SZ):因财报信披不准确,公司董事长等人收警示函

9月29日晚,华策影视公告称,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2022年7月9日,华策影视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显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公司对电影票房分账业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更为合理。该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导致公司2021年一季报、2021年半年报和2021年三季报营业收入分别调减22905.13万元、25181.78万元和26344.92万元。

警示函指出,华策影视上述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华策影视董事长赵依芳、总经理傅斌星、董事会秘书张思拓、财务总监陈敬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证券公司

中信证券(600030.SH):因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分支机构5名员工收警示函

9月30日,大连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发现孙东山、胡笑菡、贾明、姜军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任职期间,存在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的行为。由于上述行为违反多项规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孙东山、胡笑菡、贾明、姜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日,大连证监局也针对庞晓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的行为,对庞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基金/投资公司

尼克创新:因两项问题,被责令改正

9月28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北京尼克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北京证监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行为:

一、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恪尽职守地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二、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相关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恪尽职守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逸百年:因管理产品未恪尽职守,收警示函

9月27日,据重庆证监局网站消息,重庆逸百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收警示函。

经查,重庆证监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管理产品未恪尽职守、谨慎勤勉;二、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七条、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钱坤投资:因存在违规提供投顾业务等多项行为,公司及多名负责人遭罚

9月29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四川省钱坤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存在部分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顾问服务、部分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为证券从业人员的员工从事营销和管理等工作的情形。同时,存在不当宣传、业务留痕不充分;董事会运作机制、合规管理、内部控制、备案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等情形。

针对上述情况,四川证监局决定对钱坤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其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在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就上述事项整改落实情况提交书面报告。

上元资本:因私募基金业务存在违规现象,公司及其总经理收警示函

9月26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管理上元4号私募基金过程中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交易,存在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针对上述情况,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上元资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深圳证监局提到,杜晋钧于2015年9月至今担任上元资本总经理、董事,并担任上元4号私募基金的基金经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有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杜晋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基成资本:因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收警示函

9月28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深圳基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和最低收益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当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加强业务管理,尽职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

标签: 发布公告 私募基金 华策影视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