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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热讯:国家外汇管理局黄卉:2017年以来外管部门配合破获汇兑性地下钱庄案件上千起2022-11-22 19:59:24 | 来源:21经济网 | 查看: | 评论:0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徐倩宜 北京报道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1月21日至23日,2022金融街论坛年会在京举行。

11月22日上午,在北京金融法院承办“治理体系与金融稳定”的平行论坛法治版块上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副司长黄卉发表了“强化非法跨境金融治理法治协同”的主题演讲。

她表示,非法跨境金融是非法金融的一部分。非法金融主要指涉及资金权益和其他资产发生进、出境的非法金融活动,其中汇兑型地下钱庄是最为典型的非法跨境金融。

黄卉提到,2017年以来,外汇管理部门配合公安机关破获汇兑性地下钱庄案件千余起,查处非法买卖外汇案件近万起,协同整治非法网络炒汇平台3000余个。

她认为,随着时代发展,非法跨境金融活动发生了较大变异,也因此给打击治理带来了一系列挑战。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其中的含义之一就是金融监管不能有“死角”。

黄卉进一步指出,在治理地下钱庄等非法跨境金融面临诸多体制机制挑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一是监管法制不足。

其二是现有法规对新金融产品仍存在监管空白,监管无法可依。比如虚拟货币的监管问题,特别是泰达币等与美元资产挂钩的虚拟货币。

其三是法律域外适用的规则不健全,境外数据的采集调查取证难度较大。她提到,特别是对于境外投融资等,缺乏境外交易数据采集的法规依据,数据监测分析难以开展。体现在办案方面,调查取证往往只能取到境内的单边证据。

其四是违法成本低,非法跨境金融屡打不绝。比如,地下钱庄一般按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根据统计,80%以上的犯罪人员仅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少人员为累犯。

黄卉从金融立法、监管执法以及金融司法等方面提出法治协同路径的建议。

在金融立法方面,一是落实好功能监管,坚持风险为本,将功能监管原则细化落实到金融业务的法律规范之中。

二是尽快完善非银行支付机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等领域的立法,进一步强化支付机构的展业监管,厘清央地金融监管的职责边界。

三是共同推动虚拟货币等相关领域立法,加强虚拟货币的交易治理。按照不同类型不同功能将其纳入非法支付结算、非法证券或者非法代币等监管范围。

四是明确涉及金融安全、行政处罚适用5年追溯期的标准或规则。加强对重大金融违法行为的惩戒,提高违法成本。

五是完善金融活动域外管辖的法律规则。

在监管执法方面,一是监管实践中坚持穿透现象看本质,堵上金融监管的漏洞,从根本层面治理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活动。

二是强化境内一端支付结算等金融活动的监管。

三是构建更加密切地打击非法支付结算、非法买卖外汇和洗钱犯罪的协调机制,强化数据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研判和协同行动。

四是加强非法金融活动的行政执法惩戒,在坚持依法量刑的基础上没收违法所得,绝不允许因违法而获利。

在金融司法方面,一是充分发挥金融法院的专业性,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业务交流,通过判例研讨等多种方式指导金融监管部门调查取证,共同探索研究境内单边证据在跨境金融执法中的使用规则。

二是加强对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的惩戒力度,依法严格适用缓刑,适当提高量刑幅度,治理屡教不改的问题。

三是共同研究金融监管部门申请法院查封扣押涉案财产取证等具体条件和标准,指导和便利基层操作,切实解决金融监管部门执法手段少的问题。

(统筹:马春园)

标签: 地下钱庄 调查取证 非法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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