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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热议:陕西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2022-09-08 16:29:32 | 来源:CBC金属网 | 查看: | 评论:0

近期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陕西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其中指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加快焦化、砖瓦窑、兰炭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


【资料图】

2020年以来,榆林神木市腾远焦化等18个兰炭技改项目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即开工建设,特别是2021年4月以后仍未依法依规进行管控,还对其中10个予以备案。2020年以来,神木市备案27个兰炭新建项目,有21个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榆林市兰炭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搞变通,部分金属镁企业将应予淘汰的小炭化炉简单物理连接后,“包装”成看似产能合格的炭化炉逃避淘汰,当地有关部门对此默许纵容。榆林市兰炭行业升级改造方案要求,2020年年底全市所有兰炭企业建成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兰炭集聚区建成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督察发现,兰炭集聚区并没有建设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纳入升级改造方案的82家兰炭企业,超过80%没有建成废水处理设施,大量酚氨废水被违规处置。

责任单位:榆林市委、市政府

验收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完成兰炭及涉兰炭行业综合整治;18个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21个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兰炭项目停工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3年9月底

整改措施:(一)2022年7月底前,对全市所有兰炭及涉兰炭企业进行摸排,制定《榆林市兰炭行业综合整治方案》,按照技术、环保、安全、能耗、质量等标准开展综合整治。2022年12月底前,依法依规淘汰兰炭企业单炉产能小于7.5万吨的落后装置。

(二)责令腾远焦化等18个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停工停产整改,取得节能审查批复、环评批复、水资源论证批复、土地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责令神木市2020年以来21个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兰炭项目停工整改。通过产能置换、整合升级等方式达到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后方可复工复产。

(四)全面排查兰炭及涉兰炭企业废水去向,未经处理达标的兰炭废水不得用于熄焦;2023年9月底前,兰炭集聚区建成并投运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无法实现集中处理的企业,建成独立的废水处理设施;兰炭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未建成投运前,兰炭企业要采用低水分熄焦技术处理兰炭废水;兰炭废水不得在厂区内违规贮存,不得外排。

(五)国家产业政策如有调整,按照国家新的产业政策要求实施整改。

标签: 国家产业政策 审查意见 废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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