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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性”新药面临“创新回报”不足,优化创新药准入促进源头创新2023-03-08 21:03:02 | 来源:21经济网 | 查看: | 评论:0

南财集团全国两会报道组记者 朱萍 见习记者 林昀肖 北京报道近年来,我国医药工业进入产业升级的快车道,对全球医药研发的贡献度提升到8%左右,已经步入全球第二梯队,但在原创新药开发方面,依然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

“医药产业是关乎人民健康、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性产业,在全球贸易和科技竞争的大环境之下,医药产业发展必须要做原始创新,但源头创新一直是我们的短板。”对于相关原因,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研究中心主任肖苒指出,跟随创新与源头创新在报销支付等环节得到的“创新回报”并无太大差异,研发周期相对较短、风险较低、投入较少的跟随创新更易受青睐。

此前中国医院协会副会长方来英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中国的生物医药创新是一个逐步的过程,与整体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力同步前进,也期待其能逐步赶上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匹配我国世界第二大经济经济体的国力地位。这就需要依靠国家的政策支持,有效推动源头创新的发展。”


【资料图】

多层次保障体系促进源头创新

源头创新的发展受到政策和市场的双重影响。在方来英看来,国家政策推动源头创新,首先需关注国家政策对生物医药产业的定位。“在21世纪,生物技术领域对国家发展和国家安全具有重大影响。其作用不仅限于经济领域,还涉及国家整体战略布局以及国家安全。在过去,我们往往将疾病认知为个体的健康问题,但健康也极易造成群体性问题。当形成群体性问题时,健康问题就会转移为对国家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挑战。”

我国对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从2016年的“三个面向”到2020年“四个面向”的跨越,标志着“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已经上升到与“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同样高度。医药科技创新对提升人民生命健康水平至关重要,2022年,我国出台了首部生物经济五年规划《“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提升生物医药原始创新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国家生物安全。

作为事关人民健康的支柱性产业,我国需要扩大创新药的市场空间,提升全社会对创新药的支付能力,方来英认为,从长远看,大众对健康的追求没有上限,生物医药产业的市场前景更加明朗,“由于医疗服务的特殊性,社会性支出在医疗卫生费用中占比最多,包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慈善救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性支出如何持续性支持创新药,这就需要一个系统的社会保障体系。”

据《2021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全国卫生总费用初步推算为75593.6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20718.5亿元,占27.4%;社会卫生支出33920.3亿元,占44.9%;个人卫生支出20954.8亿元,占27.7%,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例为6.5%。

从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发展趋势来看,商业保险在不断发展,大病医保等新开险种针对性也越来越强。关于商业保险如何在社会保障中发挥作用,方来英建议,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需要进一步实现互联互通,例如,商业保险公司对医疗行为的评价标准需要逐步建立,为商业保险发展提供更好条件;医疗系统需要为商业保险提供更多接口,应强调特殊医疗服务费用向大众化普及性医疗服务发展,未来,商业保险应从关注特需门诊向普通门诊发展,逐渐关注普通、大众化的医疗保险。

评价新药不能只“盯价格”

在我国的药品价格治理机制中,“价格-研发”创新激励不足。“创新药价格-研发相关性”课题组通过对2011年至2020年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医药行业的企业利润越高,越有利于激励行业内企业进行研发投入。

另一组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医药企业的研发强度仅为1.7%,处于达不到“勉强维持生存”的水平。当前,本土创新药受医保准入“灵魂砍价”影响较大,持续下降的利润率预期将影响中长期的研发投入、研发强度。

为此,肖苒建议,要重视创新回报,从制度层面来引导促进源头创新,综合评估创新药的医疗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并建立差异化、精细化药物定价管理机制,突出创新药的临床价值及商业价值,让源头创新药品获得应有的“创新回报”,鼓励企业开发更高质量的创新产品。

对于源头创新的界定,业内专家指出,从科学性角度,源头创新一般是指新靶点、新结构、新机制的药品,但在医保评审过程中很难进行准确判断。在当前医保准入体系中,对重大创新的认定常用重大新药创制专项,然而,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在2020年已收官,之后的药品已无机会进行专项的申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突破性治疗药物”的认定标准与源头创新的匹配性更高,建议对于2020年之后上市的药品使用“突破性治疗药物”作为源头创新的认定标准。

2020年7月,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此后,根据《2021年度药品审评报告》,已经有53件(41个品种)注册申请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覆盖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疾病、非小细胞肺癌、卵巢癌等适应症。

创新药评价体系如何进行调整,方来英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很多人都会说创新药贵,这里所谓的‘贵’,看到的是价格,但实际上,评判药品贵不贵不应该是价格问题,而应该是成本与效益的问题,要把临床获益、创新价值、投入产出比综合起来考虑。在评价绩效的时候,应该看到对整个社会健康水平的贡献而不仅仅是资金的问题。”

方来英举例称,有一款新药的支出是100元,老药支出是50元,但新药可以压缩平均住院时间,如老药要住院七天,使用了新技术或者新药,住三天就能出院,实际上给社会节约了四天的劳动时长,创造了四天的社会财富。从这个角度去看,100元并没有比50元贵。

“不能仅从价格体系来评价创新药的价值,要系统建立和调整新药的评价指标,更多地关注新药的药物经济学评价。”方来英强调,在市场中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需要采取措施让从事生物医药创新的企业有盼头,在市场竞争中能够看到商业回报。无论是担任支付功能的医保,还是负责使用新药的医院,最核心的是如何建立一套能够支持中国创新药发展的评价体系,这种系统体系大家也在不断地磨合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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