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每日资讯 > 正文

中央深改委:完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从严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2022-04-19 23:11:59 | 来源:21经济网 | 查看: | 评论:0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杨志锦 上海报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4月19日下午召开。会议指出,要压实地方各级政府风险防控责任,完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从严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要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健全财会监督机制。

这是中央高层会议再度关注隐性债务。在此之前,2017年7月召开的政治局会议提出,要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此次深改委会议提出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是个新词汇。实际上,该词汇近期已多次出现。据公开信息检索,这一提法首先在去年底召开的财政工作会议上提及,至今已至少出现五次。

去年底召开的财政工作会议提出,加强风险防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持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对化债不实、新增隐性债务的要严肃问责,完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

那么,“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包含哪些内容?

梳理来看,2017年以来,监管部门陆续出台诸多措施化解隐性债务风险。这些措施可以视为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这一长效机制的内容包括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开好前门、强化问责、平台转型等。(详见:21解读丨何为“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

标签: 长效机制 地方政府 融资行为

上一篇: 下一篇: